碳纤维布和碳纤维胶配合使用,粘接性能好,抗拉强度高
(1)基本风压:W=0.65kN/m;基本:So=0.20kN/m
(2)场地地震效应: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35g;设计地震分组:组;
(3)工程地质条件:参照原设计说明.
6.根据《混疑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所使用的胶和聚合物的粘结性能,应通过耐长期
应力作用能力检验,对使用胶粘方法或掺有聚合物材料加固的结构、构件,尚应定期检查其工作状态;检查时间间隔为十年,
1.钢材:粘钢钢板及埋件钢板均为Q345B级钢,型钢及焊接型钢均为Q345B级钢,角钢为Q235B级钢,其钢材质量标准应符合《碳素结构
钢》GB/T700-2006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2008的规定.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
值不应大于0.85;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2.钢筋:业--HRB400.钢筋的强度标准值应具有不小干95%的保证率.抗震等级一,二,三级的框架和斜撑构件
(含梯段),其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普通钢筋时,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的实测值的北值不应小于1.25,且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
强度标难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且钢筋在拉力下的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小于9%.
3,胶粘剂:粘钢及包钢所用灌浆胶为A类胶.承重结构用的胶粘剂,必须进行粘结抗剪强度检验.
检验时,其粘结抗剪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置信水平为0.90,,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
承重结构加固工程中严禁使用不饱和聚酯树脂和醇酸树脂作为胶粘剂.
4.碳纤维材料:高强度1级单向织布,抗拉强度设计值》1600MPa,纤维单位面积质量300g/m,单层碳纤维材料名义厚度0.167mm;
高强度]级碳纤维条形板,抗拉强度设计值》1150MPa,单层碳纤维材料名义厚度1.2~1.4mm;
碳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根据置信水平为0.99,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本工程采用高强度l级碳纤维复合材,
碳纤维复合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应根捱置信水平为0.99,保证率为95%的要求确定.本工程采用高度|级碳纤维复合材,
其抗拉强度标准值应符合《混疑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中表4.3.3的要求.
5.碳纤维材料胶粘剂必须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村脂胶粘剂,底胶和修补胶应与浸渍,粘结胶粘剂相配套.
6.M15水泥砂浆,砂浆为预拌砂浆.
7.锚栓:5.8级;高强螺杆:8.8级.锚栓均为粘结型锚栓.
8.铺栓和化学植筋采用A级植筋胶植入,
9,加固所用材料及胶均应满足《混疑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的相应要求.
中德新亚SINO碳纤维布
中德新亚SINO碳纤维布是一种单向碳纤维加固产品,采用日本碳纤维丝织造。可提供两种厚度:0.111mm(200g)和0.167mm(300g)。多种宽度:100mm、150mm、200mm、300mm、500mm及其他工程所需的特殊宽度。用于结构构件的抗拉、抗剪和抗震加固,该材料 与南京曼卡特公司配套浸渍胶共同使用成为碳纤维复合材料,可构成完整的、性能的碳纤维布片材增强体系, 适用于处理建筑物使用荷载增加、工程使用功能改变、材料老化、混凝土强度等级低于设计值、结构裂缝处理、恶劣环境服役构件修缮、防护的加固工程,以及体育用品、工业产品等
众多领域的构件加固。
一、性能指标
GB50728-2011《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
碳纤维复合材安全性鉴定标准
检 验 项 目 鉴 定 合 格 指 标
单 向 织 物 条 形 板
高强Ⅰ级 高强Ⅱ级 高强Ⅲ级 高强Ⅰ级 高强Ⅱ级
抗拉强度
(MPa) 标准值 ≥3400 ≥3000 - ≥2400 ≥2000
平均值 - - ≥3000 - -
受拉弹性模量(MPa) ≥2.3×105 ≥2.0×105 ≥2.0×105 ≥1.6×105 ≥1.4×105
伸长率(%) ≥1.6 ≥1.5 ≥1.3 ≥1.6 ≥1.4
弯曲强度(MPa) ≥700 ≥600 ≥500 - -
层间剪切强度(MPa) ≥45 ≥35 ≥30 ≥50 ≥40
纤维复合材与基材正拉粘结强度(MPa) 对混凝土和砌体基材:≥2.5,且为基材内聚破坏;
对钢基材:≥3.5,且不得为粘附破坏
单位面积质量(g/m2) 人工粘贴 ≤300 -
真空灌注 ≤450 -
纤维体积含量(%) - ≥65 ≥55
.植筋技术要求:
(1)植筋所使用的植筋胶要求具有耐焊接性,胶的性能,钻孔直径及钻孔深度均应满足规范要求.
(2)钴孔时不得破坏原结构受力钢筋,不得将原结构振裂,振酥;废孔应用高强灌浆料封堵.
(3)植筋施工质量应满足规范的要求,要求钢筋达到设计强度而不发生拔出破坏
(4)植筋应由具有相应的施工队伍按常规植筋工艺进行.
(5)除原位标注外,新增混频土梁钢筋植入深度不小于20d.
(6)除原位标注外,新增楼板钢筋植入深度不小干20d.
(7)除原位标注外,植筋时钢筋排布应保证:植筋间距5d,混疑土边距5d.
(8)当构件尺寸不满足植筋深度时,植筋穿过构件,在外侧塞焊方形锚固板,板厚不小于植筋直径,边长不小于80mm,孔内注胶.
(9)梁区等代螺杆箍穿孔部位应采用胶粘剂灌注铺固.